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玛曲介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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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编辑]地区概况
玛曲县位于甘南藏族自治州西南部,西与青海省久治、甘德、玛沁县接壤,东南与四川省若尔盖、阿坝县隔黄河相望,西北紧连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, 东北与本州碌曲县为邻。东径100°46′至102°29′北纬33°06′至34°33′。地势西高东低,由西北向东南倾斜,海拔在3300至4806米之间。气候属高寒湿润型。长冬无夏,气候严寒是其特征。年均气温1.1℃,年降水量615.5毫米,年相对无霜期仅19天。全县总面积10109.67平方公里,其中天然草地1365.90万亩,占总面积的89.4%,共辖8个乡,总人口3.71万多人,其中藏族人口占88%。玛曲县草原辽阔,河流纵横,天然植被优良,种类繁多,约57科、204属、430余种,以适应高寒湿润气候的草木檀被和灌木为主。是“河曲马”、“欧拉羊”的产地,也是全国黄金生产大县之一,此外,还有煤、银、铅、钨、铜、泥碳等矿产资潭,有待于开发利用。黄河自青海省久治县流人玛曲,从东、南、北三面环绕县境,淀程约433公里,因受西倾山的阻挡,在这里形成了180度的弯曲部,称之为“黄河首曲”。境内生患的珍贵动物有马鹿、雪豹、麝、梅花鹿、白唇鹿、棕熊、猞猁、水獭等。野药材极其丰富,价值很高的有烈香杜鹃、青海杜鹃、列叶羌活、海母雪莲、贝母、黄芪、冬虫夏草等。
玛曲县交通便利,主要公路有尕(海)玛(曲)线及两(河口)阿(万仓)线。境内黄河上架有齐哈玛钢索公路桥及县城附近双曲拱水泥大桥,沟通了玛曲与外界的联系。
[编辑]历史文化
风雪牧歌
玛曲县位于甘南藏族自治州西南部,地处青、甘、川三省交界,是青藏高原东部边缘上一个藏民族为主,多民族聚居的纯牧业县。也许出于黄河对这片神奇土地的迷恋她流经我县并形成180度的大转弯,把美丽的玛曲拥容在这独特的第一湾里, 构成了草原上这一秀丽的风景线──黄河首曲。
玛曲地区,古称羌区锡支河流域。远古称占据高原三峰者藏族六姓氏之一,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(即党项)即迷所属玛柯繁衍于此(《安多政教史》)。春秋战国时,董氏后裔已发展成许多部落。秦时仍属滇零之"种存部"。晋北朝时,黄河首弯部属党项弥药地区。隋时大部属河源郡。唐时属吐蕃将军悉参(节度使)多弥卫(卫府设在河曲)属同恰 (州)九州六部之──玛柯(藏语、意为河曲)董氏。宋时,属吐蕃诸部脱思麻(多弥)地区。元时属吐蕃等处宣慰司之脱思麻路,此地仍沿称零地。明朝时,除卓格尼玛属陕西都司洮州卫外,其余属朵甘都司赞善王分地──巴西诸郡。清时隶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,1723年发生"罗卜藏丹津事件"后,属清朝钦善办理青海蒙古番子事务大臣管辖。1777年兴起的拉卜楞之盟在河曲首先组成流官制欧拉部落。1898年河曲南山全归拉卜楞管辖。1928年隶夏河县。1953年3月中共甘南工委派欧拉工委和欧拉行政工作组进入玛曲开展工作,9月设立玛曲行政委员会。1955年6月,经甘肃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正式设县。
因"玛曲"系藏语黄河的译音而得名,称玛曲县,隶属甘南藏族自治州。1959年1 月,玛曲、碌曲合并,称洮江县。1962年1月,撤销洮江县,恢复玛曲、碌曲县,行政仍属甘南藏族自治州.全县辖8乡36个村委会,一个畜牧试验站和一个大鹿养殖场。